广州某农实业与某口信息科技房屋租赁纠纷:租金拖欠与合同解除
引言
本文将探讨广州市某农实业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某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写字楼租赁合同纠纷,聚焦于租金拖欠及合同解除问题。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25日,广州市某农实业有限公司(出租人)与广州市某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租人)签订了《写字楼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位于天河区黄村大道2号2206房的物业,租期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然而,从2020年3月起,承租人未支付租金,导致了此次诉讼。原告请求被告支付2020年3月至实际搬离之日止的租金,包括每月4794.8元至5286.27元不等,并要求解除合同。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本案中,双方主要争议点在于合同是否已经到期以及是否应当解除。被告辩称合同已到期且押金应抵扣欠付租金,而原告则主张被告应支付欠缴租金并解除不定期租赁关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被告继续使用涉案房屋,形成了不定期租赁关系,最终判决解除该关系,并要求被告支付租金、保洁费等相关费用。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解除双方就涉案房屋成立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被告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腾空并搬离上述房屋,向原告支付租金及公共保洁费。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的主要是租赁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合同到期后的处理和租金拖欠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则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
律师提醒
本案中,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各项条款,值得肯定。但对租金支付的监控不足,建议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和沟通机制。对于租户而言,及时支付租金是避免法律风险的关键。此外,遇到类似情况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顾问的帮助,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广州律师周孚泉,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华为任职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擅长劳动工伤、互联网纠纷、合同纠纷、企业合规、民间借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建工等民商事以及刑事领域,咨询法律问题,请拨打电话1870202101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