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的证据提交
在合同纠纷的案件中,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和证明事实真相,当事人需要递交一系列证据。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以下是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证据:
一、书面证据
书面证据是指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的证据,比如合同、协议、信函、单据等。当事人可以递交相关合同、协议作为证据,以证明双方之间的约定和责任。此外,书面凭证如收据、发票等也可以用于证明交易的发生和款项的支付。
二、口头证据
口头证据是指通过当事人的口头陈述来证明的证据。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供双方的口头证词、见证人证言、调解记录等作为证据,以证明交易过程中的约定和行为。
三、物证
物证是指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物质证据。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递交相关物品作为证据,例如损坏的产品、证物照片、记录了现场状况的视频等,以证明对方的违约行为或损失产生的原因。
以上是合同纠纷中常用的证据类型,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案情选择合适的证据进行提供,同时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