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表决权限的行使规则,如不同意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在股东会审议过程中无权发表意见的规定。在本次案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股东是否需要通过委托书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根据《民法典》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受托人受委托人在其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因此,股东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应当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法律意见综合以上法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法律意见: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委托书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使表决权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本次案件中,未经股东同意持有委托书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 《民法典》关于委托代理的规定。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