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首页 >> 法律咨询

越秀专业离婚房产律师团队

时间:2024-07-05 00:00:20 点击:100

《民法典》框架下离婚房产分割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2、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范畴,归夫妻共同所有。分割房产时,应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双方具体情况和意愿,明确产权归属。

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形

针对特定情形,《民法典》也作出特殊规定:1、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且婚后一直由其个人使用、管理、收益的,视为个人财产;2、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但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仍应视为个人财产;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的房产,且明确表示为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因特殊情形导致房产界定有所不同的,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和分割。

离婚房产纠纷解决途径

如离婚房产分割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公平公正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此外,当事人也可通过律师等专业人士协助,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

  联系人:周律师

   电话:18702021010

  传真:18702021010(周:微信同号)

  邮箱:wym2299@gmail.com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莲塘地铁站A出口

Copyright © 2022 羊城律师网 ; ICP备案:粤ICP备2024175707号       本网站仅用于普法目的,部分来自网络,若侵则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