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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7 04:00:34 点击:61

案情简介

读者咨询,其与朋友合伙经营一家餐饮店,双方口头约定利润分成,但未签订书面协议。现因经营理念不合,读者希望退出合伙,但双方对财产分割产生争议。读者咨询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分析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合伙企业财产的所有权归全体合伙人共同所有。对于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合伙人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处理。本案中,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建议读者首先与朋友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对财产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读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实际贡献分割合伙财产。

律师建议

为避免此类纠纷,建议在合伙经营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出资比例、利润分配、退出机制等重要事项,并妥善保管相关财务凭证。如发生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

  联系人: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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