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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通事故律师,教你四招应对交通事故,让你轻松应付意外!(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时间:2024-01-02 15:18:41 点击:58

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一般来说有四种程序供选择,本文介绍四种方式的优缺点,供参考

1. 自行协商(俗称私了):如果只是财产损失的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受伤,双方可以自己商量好谁该赔多少钱,写一份《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并签字。协议书要写清楚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车辆、保险、事故情况、赔偿责任等信息。优点是快速、保密,缺点是赔偿费用无法理赔、可能有隐患、可能被反悔。

2. 简易程序:财产损失事故或如果人员受伤轻微且双方都同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交警会当场或者三天内出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双方对赔偿有争议,可以请求交警调解,并在认定书上写下调解结果,双方签字收到认定书。优点是方便、有效、有交警调解,缺点是需要等待交警、可能有处罚、可能有争议、部分费用无法得到理赔;

3. 一般程序:除了简易程序以外的事故,使用一般程序。交警会在现场调查后十天内出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双方责任。如果事故涉及逃逸或者需要检验、鉴定的,时间可能会更长。如果双方对赔偿有争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或者复核结果后十天内,请求交警调解,并签字收到调解书。优点是权威、公正,缺点是复杂、耗时、涉事车辆可能拖走封存影响使用、部分费用无法得到理赔;

4. 诉讼方式:如果双方对交警的认定书不满意,或者对方不按协议或者调解书赔偿,可以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法律和证据,确定责任和赔偿。这种方式比较保障你的权益、客观公正、解决问题、理赔金额多(比如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也比较麻烦,程序长,效率低,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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