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日常的装修施工中,工人意外受伤由谁来赔?是雇主全权负责,还是工人自己承担?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被告李某通过微信联系原告阮某甲,要求其到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某地的办公室进行拆装隔板、安装玻璃幕墙等装修工作。阮某甲于7月2日开始施工。同月15日,在搬运最后两块玻璃进入电梯时,电梯门关闭将玻璃夹爆,飞溅的碎片割伤了阮某甲的右前臂,导致其住院治疗14天,并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阮某甲自行支付了医疗费等费用,并向李某索赔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7万余元。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 原告阮某甲主张:双方是雇佣关系,其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作为接受劳务一方的李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被告李某辩称:双方是承揽关系,其按完工成果支付包工包料的装修款8920元。阮某甲作为有经验的装修工,在搬运玻璃时操作不当,应自行承担后果。 ???? 法院认定: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李某委托阮某甲完成装修工作,阮某甲独立施工,不受指挥监督,最终按项目结算报酬,符合承揽合同特征。因此,双方成立承揽合同关系。阮某甲在搬运玻璃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李某将装修工程交给无相应资质和安全施工条件的阮某甲,存在选任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 法院判决:酌定原告阮某甲自行承担90% 的责任,被告李某承担10% 的责任。经核算,原告总损失为152919.7元,李某应承担15291.97元。加上酌定的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扣除已支付的500元,李某最终还需赔偿阮某甲15791.97元。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判。 法律分析 法律分析: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律师,广州海珠区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 给定作人(业主/发包方)的提醒: 重视“选任”责任: 保留证据: 购买保险: ✅ 给承揽人(工人/承包方)的提醒: 安全意识是第一位的: 明晰法律关系: 购买保险: 保留证据: 若遇类似工伤赔偿或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欢迎扫码咨询广州海珠区劳动工伤律师,制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