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是否构成新要约问题的法律解答
一、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合同纠纷是否构成新要约是一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原合同的违约责任、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事项发生争议,可以进行协商,一方提出要求修改合同的建议,对方同意的,修订合同或者制订合同变更协议。如果双方在协商中对原合同的争议事项等进行了达成协议,并采取书面形式确认,该协议即构成新要约。
二、法律意见
在合同纠纷中,如果双方就违约责任、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事项达成协议,且以书面形式确认,该协议即构成新要约。因此,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如果双方就相关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应该及时制订合同变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该协议。
三、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原合同的违约责任、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事项发生争议,可以进行协商,一方提出要求修改合同的建议,对方同意的,修订合同或者制订合同变更协议。
注:以上意见限于问题条件有限,仅供参考,广州律师网;另,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后,婚姻法、合同法等多部法律已被民法典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