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花都某文员因公司长期拖欠工资且未续签劳动合同,提起劳动仲裁并在一审中胜诉,最终获赔71165元。
本案原告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被告Y某是该公司的一名财务文员。Y某于2019年10月1日入职,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23年1月31日到期。此后,公司未再与Y某续签书面合同。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有两个,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 1️⃣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公司抗辩 Y某主张 花都区法院判决 2️⃣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抗辩 Y某主张 花都区法院判决 ✅ 最终判决结果: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某公司需向Y某支付拖欠工资19860元、二倍工资差额36410元、经济补偿金14895元,三项合计71165元,并确认双方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核心法条: 律师建议 作为一名专业的花都区劳动争议律师,周孚泉律师结合本案认为,有以下几点非常值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借鉴: 给劳动者的提醒: 给用人单位的提醒:
自2023年8月1日起,某公司开始拖欠Y某的工资。直至2024年1月31日,Y某因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原因,向公司邮寄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单方解除了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已拖欠Y某6个月的工资,合计19860元。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