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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工伤律师:铣床操作未用夹具致十级伤残,狮岭镇五金厂雇主疏于监管,赔偿5.9万余元

时间:2026-03-11 11:28:34 点击:182


  引言:陈某在狮岭镇一五金厂因操作铣床受伤,双方就责任划分产生争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雇主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C某焕受雇于L某荣经营的、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的某五金厂,担任铣床工。同年8月23日晚,C某焕在厂房内操作铣床时,未使用夹具固定加工件,直接用手拿取工件操作,导致左手拇指被铣刀卷入受伤。当晚,C某焕被送至花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治,住院4天,出院医嘱建议全休三个月。事故后,L某荣垫付了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争议焦点与法院判决

 双方主要观点

  • :L某荣作为雇主,应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应对其受伤承担赔偿责任,并提出了共计

  • 被告L某荣辩称:C某焕受伤是因其个人为图省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致,属于重大过失,责任应自负。同时对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提出异议,如误工费应按5500元/月计算等。

 法院认定及判决

花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1️⃣ 责任划分:法院认为,C某焕作为具备操作经验的工人,违规操作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L某荣作为雇主,疏于安全管理和监督,且工人为效率违规操作的现象属实,其作为受益人应承担次要责任。酌情确定由L某荣对C某焕的损失承担40% 的赔偿责任。

2️⃣ 损失核定:法院严格核定了C某焕的各项合理损失共计166,298.24元(不含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包括:

  • 医疗费9,573.3元

  • 误工费20,804.34元(按月薪6,934.78元计算3个月)

  • 残疾赔偿金109,708元(十级伤残)

  • 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

    3️⃣ 判决结果:L某荣承担40%的赔偿责任,即70,519.3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扣除其已垫付的10,863.14元,最终应向C某焕支付59,656.16元。


法律分析

✅判决依据:

判决核心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关于个人之间劳务关系侵权责任的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建议

       作为广州专业工伤赔偿律师,广州花都区劳动工伤律师周孚泉团队结合本案,提供几点实务建议:

⚠️ 给劳动者(提供劳务方)的建议:

1️⃣ 安全操作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无论时间多紧,都不能牺牲安全规程。

2️⃣ 注意固定证据:入职时明确薪酬标准(最好有书面记录),事故后及时保全证据,如现场情况、医疗记录等。本案中C某焕主张月薪8000元但因证据不足未获全额支持。

⚠️ 给雇主(接受劳务方)的建议:

1️⃣ 安全管理必须制度化、常态化:不能仅依赖口头告知,应建立书面操作规程并进行定期培训与监督,D某全隐患。本案中雇主因“疏于监管”而担责。

2️⃣ 合规用工并考虑投保:即使是短期用工,也应签订劳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积极考虑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经营风险。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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