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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刑事律师:L某赌博罪案涉赌资12万余元,获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时间:2026-03-11 15:43:15 点击:230


引言

      近日,被告人L某因接受他人投注,涉案赌资高达12万余元,最终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案情回顾

      自2023年8月起,被告人L某在广州市白云区某街某巷某房内,长期为多人提供“六合彩”赌博投注服务。其操作模式为接受下家投注后,将赌资和投注信息转交给上家“Jacob”(另案处理),并从中非法获利。至案发,经统计,L某接收的投注赌资累计超过人民币12万元。L某于2024年1月19日被羁押,此后经历了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等一系列法律程序。

争议焦点及判决

本案事实清楚,

 公诉机关观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L某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但其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被告人L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法院认定: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确认了L某的自愿退赃情节(退缴违法所得3000元)。
✅ 法院判决:
1️⃣ 被告人L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 没收作案工具无线移动电话机一台。
3️⃣ 没收L某退缴的违法所得3000元,上缴国库。





法律冷知识

  判决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关于缓刑适用的条件。
 《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关于罚金的判处与缴纳。
 《刑法》第六十四条:关于违法犯罪所得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追缴、没收规定。

律师提醒

      

     从本案的辩护情况来看,核心策略集中于量刑辩护,而非做无罪辩护。对于涉赌博罪的被告人进行辩护,白云区刑事律师周孚泉团队建议,可从以下几个务实且可操作的方向着手:

1️⃣ 第一时间固定“认罪认罚”情节:
--> 如证据确凿,应建议当事人主动、稳定地作出有罪供述,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是争取从宽处理的最核心环节。

2️⃣ 精准把握退赃退赔的时机与金额:
--> 辩护律师需与当事人及家属沟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本案中L某退赃3000元,此举向法庭明确传达了悔罪态度,成为法院从宽处罚的依据。律师应协助计算合理退赃金额,并在适当时机(通常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办案机关提出。

3️⃣ 着力论证适用缓刑的条件:
--> 辩护重点应放在论证当事人符合缓刑条件上。例如,强调当事人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认罪悔罪,人身危险性低;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且能遵守规定,表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 聚焦量刑情节,避免无谓争议:
--> 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里,辩护应围绕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展开,如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赃等,而无需在犯罪构成等核心问题上与公诉方对抗。从而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广州周孚泉律师简介:国防科技大学毕业,中国法学会会员、建造师、曾任职华为公司多年,法律功底深厚,互联网以及社会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强,湖南耒阳人、广州执业,熟悉广州各区(天河区、花都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越秀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以及大湾区地区裁判思路和尺寸,擅长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企业合规、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婚姻家事等领域,周律师电话微信:187020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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